广州英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游泳馆管理规定

根据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、《游泳场所卫生规范》、《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规定》的要求和广东省体育局的《关于加强经营性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为加强广州英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游泳馆的卫生与安全管理,防止传播疾病和造成意外伤害,保障游泳者的身体健康,特制订本规定。
一、游泳者需持有健康证和游泳门票入场,为保障游泳者安全,凡入场游泳者,应严格遵守游泳场馆的一切规章制度,服从管理和指挥。
二、凡患有心脏病、心血管疾病、精神病、癫痫病及各种传染性疾病者(如:性病、皮肤病、红眼病、肝炎、急性结膜炎、中耳炎等)、弱智者严禁进入游泳池游泳。如有隐瞒病史者,发生事故由本人负责。
三、游泳者须自觉学习游泳的安全和卫生知识,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。空腹及饭后一小时内不适宜下水游泳;从事剧烈的体育运动和重体力劳动体力尚未恢复时,暂不要下水游泳;女性月经期间,不能下水游泳;酒后严禁游泳。
四、游泳者游泳前须先行更换泳衣(裤)、佩戴泳帽、冲水淋浴。游泳过程中严禁追逐打闹、跳水、潜泳等危险性活动;严禁吸烟、吃食物;严禁搓洗污垢、清洗游泳衣裤和毛巾等衣物;
严禁向池内丢杂物、吐痰、 鼻涕、大小便等不文明不卫生行为,违者按章处罚。
五、游泳者入池前需进行热身子活动,如遇抽筋情况,应立即停止游泳,需要帮助时请向救生员示意,在岸上休息后,再换装离开。
六、儿童须有家长带领,初学者不要进入深水区,只有持有深水证者方可进入。
七、没有穿游泳衣(裤)者或穿着透明、浅色泳衣裤的游泳者,严禁进行游泳活动。
八、请勿携带贵重物品入内,更衣后请锁好自己的物品,如有遗失责任自负,严禁带宠物入场。
九、游泳时如遇打雷闪电等恶劣天气,应听从救生员指示,立即上岸躲避,并擦干身体。
十、严禁爬墙进入游泳池: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各种危险物品进入游泳池;严禁在场内打架斗殴,扰乱游泳活动的政策秩序,违者按规定严肃处理,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

 

 


广州英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游泳馆卫生管理制度

根据《游泳场所卫生标准》、《游泳场所卫生规范》的要求,为加强广州英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游泳馆的卫生管理,防止疾病传播,保障游泳者的身体健康,广州英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游泳馆实行由分管领导总负责,游泳馆员工负责具体卫生保洁工作,分工到人,责任到位的制度。具体工作内容与要求如下:

谢英辉,总负责。
1,布置和监督日常或临时卫生保洁工作,明确各位员工的卫生保洁的区域和要求。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卫生知识培训,按排员工进行健康体检,保证游泳馆员工自身的健康卫生。
2,确保游泳场所的内外环境保持整洁、卫生、舒适、明亮、通风,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,满足正常的游泳教学与对外开放。

 

黄岗,主要负责游泳池水质的卫生保洁工作,协助冲刷地面等游泳馆的其他卫生保洁工作。
1,每天开放或上课前,检测游泳池水温、余氯、PH值等,并填写到日志板上。检查游泳池周边和水面,保证没有污染物质漂浮,适宜游泳。
2,每天定期正确投放消毒药物,保证游泳池的水质达标:水质清沏透底,没有悬浮物;浑浊度≦5度;水中游离性余氯03~0.5mg/l;PH值6.5~8.5;尿素≦3.5mg/l;细菌总数≦1000个/ml;大肠菌群≦18个/l。
3,在开放时间内每日定时补充新水、打开循环水泵,保证池水水质有良好的卫生状况。
4,每日应进行游泳池水循环过滤净化设备的反冲洗,反冲洗水应排入下水道。
5,每周星期一协助进行游泳池池底吸污清洁工作,吸污时要求缓慢有节凑,干净彻底。保证吸完污之后,池底没有任何淤泥、树叶、头发、游泳镜保护膜等污染物。
6,每周星期一清洁完游泳池池底之后,要协助完成游泳池周边的卫生工作,包括扫垃圾、擦污渍、冲灰尘等。

 

陈锦锋,主要负责游泳馆大厅、男更衣室的卫生保洁工作,协助池底吸污、冲刷地面等游泳馆的其他卫生保洁工作。
1,保证大厅每天整洁美观大方,不乱摆放杂物,影响通行。
2,每天开放前(或上课前)和开放后(或上课后),各打扫冲刷一次,保证更衣室、浴淋室、储物柜、厕所的通风、干爽、干净,没有污物、杂物,没有臭味、异味,并定期进行消毒。排水道要求排水通畅,没有积水。地板要求防滑。垃圾箱(桶)每天及时清洗消毒,防止孳生蚊蝇。
3,保证男浸脚消毒池的卫生。上课或开放期间,浸脚消毒池水的余氯含量应保持5~10mg/L,须 4h 更换一次。
4,开放前或上课前,打开强淋浴开关,监督游泳者游泳前必须先沐浴。
5,每周星期一协助进行游泳池池底吸污清洁工作,吸污时要求缓慢有节凑,干净彻底。保证吸完污之后,池底没有任何淤泥、树叶、头发、游泳镜保护膜等污染物。
6,每周星期一清洁完游泳池池底之后,要协助完成游泳池周边的卫生工作,包括扫垃圾、擦污渍、冲灰尘等。

 

赵朋,主要负责游泳馆办公室、女更衣室的卫生保洁工作,协助冲刷地面等游泳馆的其他卫生保洁工作。
1,每天早上打扫办公室卫生,保证电脑、桌面没有灰尘、废纸。办公用品摆放整齐。
2,每天开放前(或上课前)和开放后(或上课后),各打扫冲刷一次,保证女衣室、浴淋室、储物柜、厕所的通风、干爽、干净,没有污物、杂物,没有臭味、异味,并应定期进行消毒。排水道要求排水通畅,没有积水。地板要求防滑。垃圾箱(桶)每天及时清洗消毒,防止孳生蚊蝇。
3,保证女浸脚消毒池的卫生。上课或开放期间,浸脚消毒池水的余氯含量应保持5~10mg/L,须 4h 更换一次。
4,开放前或上课前,打开强淋浴开关,监督游泳者游泳前必须先沐浴。
5,每周星期一清洁完游泳池池底之后,要协助完成游泳池周边的卫生工作,包括扫垃圾、擦污渍、冲灰尘等。

 

张明,主要负责游泳池周边,包括池边走道、地面、出发台的卫生保洁工作,协助冲刷地面、受理游泳健康证等游泳馆的其他卫生保洁工作。
1,每天开放前(或上课前)和开放后(或上课后),各打扫冲刷一次,保证池边走道、地面和出发台的干净卫生,没有杂草、垃圾。发现有污染时,用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后再进行擦洗。
2,整齐地摆放好游泳浮板和背漂等教学用工。
3,受理游泳健康证时,要求游泳者出示近期体检表或健康证明。
4,每周星期一清洁完游泳池池底之后,要协助完成游泳池周边的卫生工作,包括扫垃圾、擦污渍、冲灰尘等。
5,禁止游泳者有下列不文明、不卫生行为:
(一)患有心脏病、高血压、中风、癫痫、活动性肺结核,进行游泳;
(二)患有传染性肝炎、皮肤病、红眼病、精神病,进行游泳;
(三)患有中耳炎、发烧、开放性创伤,进行游泳;
(四)酗酒后、月经期间等情况下,进行游泳;
(五)没有穿戴游泳帽、游泳衣、游泳裤,进行游泳;
(六)下水之前没有先沐浴、过浸脚消毒池;
(七)游泳时,吃食物、吸烟、吐痰、擤鼻涕、便溺和抛弃杂物等不文明、不卫生的行为;

 

 

 

广州英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游泳馆紧急情况应急预案

为了加强广州英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游泳馆安全工作,保障全校师生员工、校外人员等所有泳客的安全,打造和谐游泳馆,切实有效地防范、降低溺水事故的发生,并能快速、及时、妥善的处理突发事件。根据教育部文件和学校教育文件精神,切实从我馆实际出发,制定本预案。

办公室人员与值班领导:谢英辉
现场医生和救生组:曾岗、陈锦锋
场务组检票组:成志红、赵朋

1、发生溺水,伤亡事故处理预案
1)游泳者因溺水,外伤或突发性自然灾害引发的严重伤亡事故时,除投入现场抢救人员外,其他人员必须坚守岗位。待岗休息人员,按原岗位全部上岗,做好安全撤离工作。
2)值班领导应迅速判明事故严重程度,按以下预定方案作出正确处理,切忌因慌乱而指挥失误,导致更严重的后果。
2、发生紧急情况时各部门分工:
1)现场医生和救生组负责现场抢救。
2)场务组检票组负责维护场内外的秩序,并疏散围观游泳人员。
3)办公室人员负责对外联系和安排工作。
3、事故等级划分,紧急处理预案
1)一级事故
(1)症状:游泳受伤者出现意识丧失,瞳孔放大,呼吸、心搏消失或出现死亡症状。
(2)预案:
A、除现场技术人员外,所有人员一律坚守岗位,如情况危急,立即终止开放。
B、应就地开放气道,人工呼吸、胸外按压等心肺复苏的现场急救。
C、迅速拨打120电话,联系救护车转送医院抢救(转运途中应分秒必争地继续施救)。
D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书面报告,并迅速与其家属取得联系。
2)二级事故
(1)症状:溺水受伤者出现昏迷状态,呼吸、心搏微弱,严重外伤,骨折,大出血,有生命危险。
(2)预案:
A、除现场急救人员外,其他人员一律坚守岗位。
B、应立即施行心肺复苏,止血包扎,骨折固定等现场抢救。
C、迅速拨打120,联系救护车转送医院抢救。
D、尽快与其家属取得联系。
E、向上级部门领导报告。
3)三级事故
(1)症状:发生一般溺水,较重外伤,但无生命危险
(2)预案:
A、现场作急救处理。
B、通知家属到现场接应。
C、必要时送医院进一步治疗。
4、溺水现场抢救心肺复苏术预案:
1)发现溺水者,应立即抢救上岸,倒水,清除口腔异物(如有假牙应摘除),舌头后坠者应拉出。
2)将溺水者放置适当体位,检查清醒度,检查瞳孔是否放大。
3)畅通气道,如呼吸停止,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。
4)检查颈动脉,如无搏动,应立即施行胸外心脏按压。

5)迅速拨打120,联系救护车转送医院抢救,转送途中应继续施行心肺复苏术。

 

 

 

广州英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游泳馆救生员管理条例
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,为了加强救生员的管理,保障游泳馆的安全,防止受伤、溺水等意外伤害的发生,制定本条例。
第二条,本条例适用于广州英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游泳馆的救生员。
第二章救生员的义务
第三条,救生员自己必须履行以下义务:
(一)遵守宪法、法律和法规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热爱水上救生事业;

(二)忠于职守,勤奋工作,尽职尽责,服从命令;

(三)遵守救生指导思想和救生宗旨,具备强烈的责任感与自觉的预防意识;
救生指导思想:以防为主,以救为辅,防治结合,施救准确,有备无患。
救生宗旨:要尽最大可能挽回溺者的生命。
(四)熟练掌握救生员的观察原则、救生过程与救生技能。
救生员观察原则:重点突出(主责区),照顾全面(交叉观察,互相补漏)。
救生过程:观察入水接近解脱拖带上岸运送心肺复苏
第四条,救生员自己必须严格遵守纪律,不得有下列行为:
(一)上班迟到,提前下班;
(二)随意调班、顶班,有事不请假,故意旷工;
(三)上班期间随意离开救生台,串岗、换岗,做自己的事情;
(四)上班期间站或坐在离游泳池三米以外观察,注意力不放在游泳池上;
(五)上班期间与游泳者随意、长时间交谈,偏离注意力;
(六)上班期间看书籍杂志报纸,玩手机电脑;
(七)上班期间吃食物、打瞌睡;
(八)上班期间私自离开岗位会亲人、接朋友;
(九)课间、课后或开放结束时,没有严格清场,私自先行离开或下班;
(十)非培训时间,私自开设培训班、兼任教练;
(十一)遇受伤、溺水事故时,没有按《游泳馆紧急情况应急预案》正确地施救,进行违规操作;
(十二)遇受伤、溺水事故时,随意发表不负责的个人见解和言论;
(十三)其他违反纪律,与救生无关的行为。
第五条,救生员对游泳者必须履行以下义务,禁止游泳者有下列行为:
(一)患有心脏病、高血压、中风、癫痫、活动性肺结核,进行游泳;
(二)患有传染性肝炎、皮肤病、红眼病、精神病,进行游泳;
(三)患有中耳炎、发烧、开放性创伤,进行游泳;
(四)酗酒后、饥饿、过饱、过冷及过度疲劳、月经期间等情况下,进行游泳;
(五)闪电、雷雨、暴雨天气,进行游泳;
(六)其他不能进行游泳的,进行游泳;
(七)1.2米以下的儿童没有父母陪同,进行游泳;
(八)没有穿戴游泳帽、游泳衣、游泳裤,进行游泳;
(九)不会游泳或者没有考取深水游泳证,到深水池游泳;
(十)非上课、培训或对外开放时间,进行游泳;
(十一)下水之前没有先沐浴、过浸脚消毒池;
(十二)游泳时,随意做跳水、潜水、打闹、追逐等危险行为;
(十三)游泳时,吃食物、吸烟、吐痰、擤鼻涕、便溺和抛弃杂物等不文明、不卫生的行为;
(十四)其他违反纪律,与游泳池安全、卫生无关的行为。
第三章救生员的权利
第六条,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和资格年审的权利;
第七条,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、福利待遇;
第八条,享有每年健康体检、法定假日休息、加班补贴的权利。
第四章 救生员的法律责任
第九条,违反以上规定从事游泳救生工作,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第一次警告,第二次罚款,第三次辞退。
第十条,违反以上规定从事游泳救生工作,从中获利者,将没收个人所得,并上报有关领导;情节严重的,依法送警察机关。
第十一条,违反以上规定从事游泳救生工作,发生受伤、溺毙事故的,将按有关法律、法规要求追究当事人赔偿责任、刑事责任。
第五章附则
第十二条,本条例自2011年5月2日起施行。